盡管PPP項目在我國已經經過了20余年的發展,但在PPP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仍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些問題對PPP項目的發展已經形成了比較明顯的阻礙。
那么關于PPP項目在招投標中的五大問題!
你知道么?
項目前期沒有明確界定項目的需求和目標
在PPP項目籌劃前期到招投標這個時期,沒有準確而清晰地界定項目需求和目標,這種對招投標界定的缺失會在后期項目建設和實施過程中遇到重重阻力。同時,即使PPP項目最終能夠順利實施,而遞交的服務和價值也可能會不能滿足社會公眾的服務需求,成為項目后期風險的重大隱患。
缺少對市場需求的關注
PPP模式與傳統基建模式的最大區別在于項目投資主體的轉換。在新模式下,項目能夠吸引意向承包商以合理的財務成本順利融資到位才是成功的關鍵,所以項目的架構設計要保障投資者在技術服務能力水平內獲得合理的盈利和財務目標。PPP項目的架構和設計除了要滿足社會公眾的服務水準和相應要求外,還應該同時滿足資本市場的投資需求。政府要深刻地了解和洞察資本市場,識別社會資本關注的焦點和需求,以保證PPP項目的成功落地。
缺乏明確而有力的責任人
PPP項目作為一種比較新穎的基建模式,對于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而言都屬于新生事物。因此,作為項目管理和推動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權限、能力和可支配資源均相對有限。對于大型項目管理和運營,PPP項目執行中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通常需要與政府眾多部門進行溝通、協調、談判乃至爭論,在一定程度上必然會超越其管理權限和職責授權范圍,從而導致PPP項目實際運行與目標狀態有所差異。
招投標過程中缺乏與相關項目利益方的有效溝通和互動
PPP項目的成功實施,需要招投標的各方主體進行充分溝通。目前,總是存在一些主體只顧自己的利益,而忽略整個項目其他主體的利益訴求,從而導致在某些方面出現銜接的脫節,甚至可能會出現某些短期行為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沒有對外披露或提供充分而完整的項目信息
PPP項目模式是項目得到社會資本認可并投資的市場化交易過程。交易成本的高低不僅取決于交易結構的復雜程度,也取決于交易雙方所掌握信息的對稱度。由于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沒有或者無法提供充分而完整的信息,導致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有一定的盲目性,從而影響了項目的進一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