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發改委農業部發布《關于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意味著國家首個農業領域PPP指導文件正式出臺。讓更多的投資目光轉向農業領域。未來3-5年,農業領域將會是投資領域的重點!而農業PPP也將大有可為!
今日
看點
1、農業PPP未來大有可為
2、PPP在農業中的模式應用
3、農業PPP還需解決的問題
隨著發改委農業部發布《關于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意味著國家首個農業領域PPP指導文件正式出臺。此外,《中央1號文件》、《關于積極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大力發展休閑農業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政策的發布,讓更多的投資目光轉向農業領域。可以預見,未來3-5年,農業領域將會是投資領域的重點!而農業PPP也將大有可為!
農業PPP未來大有可為
一、農業產業投資改造的特點適合PPP項目。規模化農業初期投資大,但使用期長,我國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一直不足,政府財政對農業基本建設的投資力度也有弱化的趨勢。由于投入不足,農業基礎設施普遍落后、老化陳舊,很難對農業生產提供持續的保障和促進作用,農業生產能力很難有大的提高。尤其是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欠賬太多,因此會造成初期投資大的特征,可農業基礎設施卻具有使用周期長的特點,一旦建成,便可長期使用,且規劃得宜,便不存在浪費現象。
二、農業市場容量巨大。農產品消費具有不可替代性,且潛在需求巨大,如對綠色健康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長,這一特點可以為投資提供穩定的收益保障,與PPP要求長期收益穩定的特點不謀而合。
三、投資收益率。農業企業收益率很難與新興行業相比,如TMT、新材料等行業企業。后者可以小資金投入獲取大收益,而農業企業的增長卻是以規模整合或自然增長為特點的,投資于農業產業很難有暴利的機會。但目前農業行業的收益率超出社會平均收益率,且在農業規模化生產的情況下收益穩定有保障,穩定增長可期,這恰恰是社會資本所需要的。
四、目前對農業投資的現狀適合PPP項目。目前對農業投資呈現出前后兩端比重大的情況,即前端投資種子種苗、后端投農產品深加工及品牌化的企業多,而投資于土地規模整合、規模化生產、基礎設施改造的資本不多。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原因在于之前土地使用權不明晰,社會資本不敢大規模進入。目前這一障礙已經逐漸得到清理,政府方面也希望社會資本進入、也有誠意與社會資本合作,打通農業產業化的產業鏈。另外土地收益的屬性也適合社會資本進入,土地永遠是稀缺的,而土地進行整合、可以規模化生產后的收益是穩定的,適合社會資本的進入。
PPP在農業中的模式應用
一、初級模式
參與方為政府與社會資本,形如BT、BOT、BOOT、BOO等形式,社會資本參與農田水利建設,或從事休閑旅游項目開發,或進行耕田土壤修復以公私合營等形式達到雙贏目的。
二、中級模式
在農田土地確權、土地長期自由流轉的基礎上,農戶以土地入股,社會資本進行一攬子的土地修復、生產經營、基礎設施建設、政府進行補貼,實現規模化經營。參與者及流程如下。
三、高級模式
高級模式類似聯合體模式,參與者眾多,農戶以土地入股或提供勞動力,社會資本以資本入股,政府提供補貼,另外的參與者還有農產品經銷商、銀行、基金證券等。農產品經銷商預先提供定單、銀行提供貸款,并將未來土地的收益進行資產證券化,實現社會資本的退出,即社會資本、農產品經銷商、基金證券聯合參與。模式成功的核心在于土地確權與土地集中經營。
農業PPP還需解決的問題
一、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投資不足
從投資現狀看,縣級及以上政府通過財政的轉移支付投資一部分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但絕大部分投資是由鄉鎮及以下政府獨立承擔。據2014年國家審計署報告統計,全國有346.5個鄉鎮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高于100,負債水平遠遠超過鄉鎮政府承受能力,單單依靠財政投資的做法已不現實。
二、多元化融資渠道不暢
一方面,農村和農業項目投資一般具有投入大、生產周期長、抗風險能力弱、回報率低的特點,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不高,另一方面,農業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融資能力極為有限。由于手中缺乏土地產權、技術專利等抵質押品,在申請小額貸款時尚且需要擔保等條件,更缺乏直接融資的渠道。
三、經營管理效率低下
具備準公共產品性質或盈利性較差的農業項目,由于項目的受益指向比較廣泛,因而容易造成經營管理責任缺失、重建設輕管理的狀況,如農村小型水利設施建設等等;而盈利性較強的農業項目也可能因為項目管理或資金管理不到位而導致項目運營效率的降低。
到2020年,農業產業規模將進一步擴大,社會資本將加快“進軍”農業,雖然有的規模不大,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PPP模式,但是已經有了運營雛形,越來越多的社會資本選擇以市場為導向、專業化分工、標準化生產、社會化協作的經營策略投入農業,將基地開發、產品加工、市場拓展有機融合。隨著政策改革的深入,農業PPP項目將被進一步開發,未來3-5年,農業領域將會一直是“香餑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