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PO咨詢行業先鋒機構,尚普咨詢(ID:ipobank)
前段時間,一部名為《我不是藥神》的國產影片刷爆了朋友圈,引發了群眾對中國醫療行業的熱議。但是在這個“閱后即焚”的時代,《藥神》激起的千層浪花,很快就被央視點名批評某視頻網站、世界杯盛況等后浪拍死在了沙灘上。直到昨天的一篇《疫苗之王》的文章把疫苗安全問題推到風口浪尖,再度引發了社會的熱議。
今天,尚普咨詢就將疫苗事件的始末整理出來,讓大家有個清晰客觀的了解。
事件始末:疫苗作假
在短短一周內,長春長生兩次被曝疫苗作假:2018年7月15日,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披露,長春長生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
隨后,長春長生發布緊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該公司的狂犬疫苗,并立即啟動召回程序。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隨后,長春長生被曝,其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百白破是一類(免費)疫苗,用來預防百日咳、白喉、破傷風三種比較危重的疾病,必須接種)檢驗不符合規定,被吉林食藥監管局合計罰款344萬余元。
此次被曝的百白破疫苗事件,實際上是去年年底的問題,具體包括兩個生產企業,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
看到這里,我們不禁心底發涼。這一批次疫苗檢測有問題,之前的批次會不會也有問題?除了這兩種疫苗,其他的疫苗會不會也有問題?使用有問題的疫苗,除了沒有防疫效果,會不會有其他的不良影響?如果使用的疫苗真的出現問題,誰來買單,企業、相關部門,還是只能自食苦果?如果身體真的出現問題,如何判斷是注射疫苗導致的?
疫苗事件為何層出不窮?
近些年,我國的疫苗行業屢有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發生,這說明我國目前在疫苗的規劃、生產、供給、保存和使用等環節有漏洞讓犯罪分子有空可鉆。
長春長生并不是第一次出現疫苗問題。之前因百白破疫苗問題,被罰款344萬元,與長春長生去年5.7億元的凈利潤相比,這種懲罰委實太輕。
有專家表示,按照現有法律,最高違法所得三倍罰款,對于醫藥行業這個關乎人命的特殊領域,處置較輕,起不到警示的作用。
疫苗這個行業,利潤高,但違法成本低,所以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人趨之若鶩。以狂犬疫苗這個領域為例,目前人用狂犬疫苗的批簽發的企業有11家,以2018年一季度相關數據看,行業凈利潤高達46%,難免讓人為之瘋狂。
此外,疫苗監管難度較大。一,疫苗產品質量穩定性差。受到外界溫度影響,可能會造成有效期內疫苗達不到標準要求。二,疫苗合格檢測時間長。檢測結果出來時,市場銷售的用品往往已被用完。按照WHO推薦的中國藥典收載的標準檢測方法,檢測疫苗是否合格的時間長達兩個月。三,市場需求大,造假事件頻發。有些疫苗供不應求,因此造成假疫苗魚目混珠。四,疫苗企業能夠輕易“甩鍋”,逃避責任。即使出現問題疫苗致死事件,也無法輕易確認就是疫苗導致的問題。
醫藥監管事關民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相關部門應深刻的認識到加強監管的特殊重要性以及現實緊迫性,建立并實施嚴格的監管機制。